奖学金

申请条件 / 手续

  1. 奖学金是提供给经济上有需要的本院学生申请。
  2. 奖学金得主将获100%学费及50%专业服务费的资助,但仍需自行预备生活和住宿*费用。*来自某些发展中国家的得主可获一年的新神宿舍费资助。
  3. 部分时间或只修读1年课程的学生不符合申请资格。
  4. 奖学金得主在毕业后必须于福音事工/机构全职事奉至少3年,3年期间需每年提交年度事工报告。
  5. 奖学奖得主必须在毕业后,回到自己的国家/宣教工场全时间服事。
  6. 奖学金得主需在学院内服务,每学期每周不超过3小时。线上学生则需以学院的名义每学期在家乡完成45小时的社区服务。
  7. 奖学奖得主必须在每个学期达到以下成绩(GPA)的要求:
    • 硕士:2.8
    • 神学硕士: 3.2
    • 教牧博士: 3.3
    • 哲学博士: 3.3
  8. 申请表格必须以打字方式填写并与课程申请表一起以纸质提交。
  9. 申请表格或资料未齐全的文件,将不予受理。
  10. 奖学金得主将以书面通知获选

申请截止日期

  • 2月1日奖学金将于7月份新学期发放。
  • 8月1日奖学金将于隔年1月份新学期发放。